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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统战部 发布:2021-11-29 10:57 阅读:44345次
岳职院办〔2020〕3号
关于印发《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
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学院影响力和美誉度,经研究,制定了《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管理办法
2.学院官网“新闻头条”栏目稿件刊发审核登记表
3.主流媒体发布学院新闻稿件审核登记表
4.本管理办法中主流媒体的界定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闻报道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使之更加科学、高效,结合学院新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新闻报道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宣传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规定。
第三条 校园新闻内容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成就,引领舆论导向,丰富校园文化,为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双高计划”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四条 新闻报道工作程序要求:
1.按照“谁主办谁报道”的原则,院属各单位开展的具有全局影响的工作和活动,由各单位安排专人撰写新闻稿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宣传统战部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2.一般新闻稿件由事件经办单位指定专人撰写,经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发布;涉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讲话或其它重要特殊稿件,由稿件撰写单位报院宣传统战部审核,经学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
3.新闻涉及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已经刊发的新闻内容提出异议,需要修改或撤除的,由宣传统战部部长审查并报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
4.学院教职工个人、团队的典型优秀事迹在院内媒体宣传报道需由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推荐、宣传统战部审核后方可发布。
5.主流媒体(附件4)宣传报道学院教职工个人、团队师德师风典型事迹,需按要求填写《主流媒体发布学院新闻稿件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经所属单位班子成员讨论认可签字后报本单位分管院领导签字,经宣传统战部审核并报分管组织人事、宣传工作的领导审定后,方可推荐至主流媒体发布。
6.校园新闻采编工作要充分体现敏感、迅捷、高效等特点,除特殊原因外发布时间最晚不超过48小时。
第五条 新闻稿件刊发内容要求:
1. 校园新闻稿件要求语言精炼、格式规范,所涉及的新闻内容要真实客观,文字一般不少于300字。
2.新闻标题应尽量简明扼要,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
3.新闻稿照片要求:照片一般不超过3张;新闻撰写单位需提供jpg/png等格式的原始图片;照片须配有图片说明;以图片格式单独发送。
4.新闻编辑人员在编辑稿件时,要严肃认真,仔细核对有关新闻事实,注意把握新闻稿的政治性、真实性、时效性等特点。发稿时,要严格遵循有关文字和技术规范要求。
5.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校园各类活动尽量避免使用“隆重”字眼。
6.涉及全院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到院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XX(部门)负责人”即可,特殊情况除外。
7.院内新闻报道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院党委书记XXX、院长XXX、院党委副书记XXX、副院长XXX、XXX处处长XXX、XXX院教授XXX”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院领导参与的活动,除主要领导外,可采用“院领导XXX、XXX……等”简略形式。
8.新闻中涉及院外人物姓名,一般应在征求院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新闻中涉及院内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根据部门与新闻事件的关联度并参照学院机构设置有关文件处理;新闻中涉及院外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学院党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
9.在学院官网“新闻头条”栏目中发布的新闻一般应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活动;涉及全院性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院属各单位具有创新性和典型意义,对全院其它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新闻。各单位需要发布于学院官网新闻栏目的稿件需填写《学院官网新闻栏目稿件发布审核登记表》(附件2)后方可发布。
10.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报道。
11.宣传统战部工作人员有权就思想内容和写作质量对来稿进行审核把关和编辑优化,对不符合新闻发布要求的稿件,有权拒收。
12.下列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在校园网主页刊发:
(1)学校层面或部门、学院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
(2)学校领导、各部门、各学院的一般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3)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4)近两个月内已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5)报道时间超过活动结束三个工作日的新闻;
(6)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第六条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由宣传统战部负责遴选学院新闻发布。
第七条 院属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新闻报道均须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新闻报道的内容负责。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本办法的内容可要求所属单位修改或删除。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4
本管理办法中主流媒体的界定
国家级: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日报、中办社、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教师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等。
省级: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湖南、湖南经视、湖南都市、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科教新报、红网、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新闻网、湖南教育杂志等。
市级:岳阳日报、岳阳新闻网、岳阳电视台等。
(本管理办法中主流媒体的界定,参考省教育厅新闻中心新闻宣传工作统计文件、职称评定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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