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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统战部 发布:2021-11-29 09:19 阅读:43923次
岳职院办〔2021〕19号
中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宣传广告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经审定,现将《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宣传广告管理规定》(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宣传广告管理规定(修订稿)
附件2: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广告横幅管理审批表
中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修订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宣传舆论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校园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宣传广告布设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宗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第三条 校园宣传广告布设应遵循庄严隆重、热烈喜庆、积极文明、简洁精美、管理有序的原则,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目标。
二、横幅标语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和文化广场等主要公共区域,一般悬挂配合党和国家、全院性重大活动及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的宣传横幅,由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实施或经其审批后方可实施(审批表附后)。
第五条 为创建节约型校园,院内各二级单位、部门以及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一般不单独悬挂横幅,只可在校园专门的广告海报栏内张贴规定规格以内的宣传海报。特殊情况确需悬挂横幅的,报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并在指定地点悬挂(审批表附后)。
第六条 经特别批准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地点限期悬挂。各部门悬挂的横幅标语,应当于活动结束当日或次日予以拆除,具有特殊意义的标语可适当延长悬挂时间,但一般不超过7天。
2、横幅标语的规格要与校园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悬挂横幅标语不得妨碍交通,不得损害树木,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影响校园环境。标语内容符合有关规定,书写规范,整洁美观。
第七条 教学区内严禁张挂任何商业性和不健康的横幅标语。商家赞助性宣传内容归口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管理,经同意发布的宣传内容只能在所赞助活动现场悬挂,其商家名称只能作为标语落款出现。
三、宣传橱窗、海报栏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 校园宣传橱窗、广告海报栏由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规划和管理。凡在校园内设置和安装宣传橱窗、广告海报栏等固定设施,其设置安装单位应当报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按照统一规划,在指定地点设置和安装。
第九条 宣传内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主办的宣传展览、海报、墙报等,其内容须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查把关;学生社团主办的海报、墙报等,其内容须经学院团委审查把关;各班级出版墙报、海报等,其内容要经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查把关,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宣传广告布设时要维护宣传设施。宣传橱窗、海报栏在使用中要保持整洁,海报栏严禁跨板、跨位张贴。
第十一条 宣传广告布设要注意时效性和节约性。宣传橱窗展览时间不得超过1个季度,海报张贴时间不超过5天。海报张贴大小不得超过海报栏的一个编号展板面(宽160厘米×高120厘米),提倡张贴1开大小海报(半个编号展板,宽80×高120厘米)。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宣传阵地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专人负责,专栏专用,保证内容健康、真实、合法,符合张贴规范,并注意及时更新内容、定期保洁。
第十三条 严格限制违规宣传广告。校园内一律不准在学校统一设置、规定的宣传阵地以外的楼体、墙壁上乱贴宣传广告。校园海报栏设置完善后,一般不再摆放活动式宣传牌。严格限制校外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在校园内张贴广告、海报、启事等。
四、附则(违规处罚)
第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凡属与本规定不符的所有横幅、条幅、海报、广告、招牌、路牌、宣传画、张贴画等,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有权予以拆除)。对学院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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